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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知!普宁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

速知!普宁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

广大普宁市民朋友们:

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普宁市已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对象
所有在普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,均需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。

二、登记时间
自即日起开始受理,请车主尽快前往指定办理点完成登记。具体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,建议尽早办理以免影响使用。

三、所需材料

  1. 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  2.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;
  3. 车辆合格证;
  4.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,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。

四、登记地点
普宁市各辖区派出所、交警中队及社区指定办理点均可受理登记。市民可通过“普宁交警”微信公众号查询就近办理点及具体办公时间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;
  2. 登记完成后将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,请按规定悬挂;
  3. 未按规定登记的电动自行车,将不得上道路行驶;
  4. 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超标车辆不予登记。

此次登记工作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。

更新时间:2025-10-27 09:34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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